根据《桂林市2011年“城乡清洁工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乡交通秩序整治,为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城管部门大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专项整治行动。
3月,永福交警联合县城管部门在县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县城机动车乱停乱放,市场周边小贩占道经营、客运车辆占道候客、随意停车上下客,电动自行车、正三轮机动车交通违法,以及摩托车不按规定搭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当天,在县城立交桥头处发现一人行通道井盖已丢失,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当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确保了行人通行安全。
公安局交管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起、乱停乱放车辆22辆,口头警告教育23人次,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一处。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县城车辆沿线停放行为,使广大驾驶人逐步养成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规定的习惯,有效净化县城交通环境。(李忠波 刘广源 唐顺利 刘广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