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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管部门抬高客运车驾驶人准入门槛
来源:白云 2011年11月1日8:55

  增驾大中型客车考试实行异地用警

    10月31日,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为遏制客运车辆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河北省交管局采取超常措施,狠抓源头管理,全面加强客运驾驶人的培训监管和考试发证工作。今后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考试实行异地用警,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存档,考官违规或将追刑。

  增驾业务暂停怎么考省交管局将出新政

  10月31日,省交管局发布消息称,自10月17日起,全省暂停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人的申请和驾驶业务,省交管局制定大中型客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办法。 省交管局要求各地市统计辖区内大中型客车驾驶人报考数量,以两个月为周期,制定考试规划。

  大中型客车考官重新培训

  2012年1月1日前,开展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培训的驾校要启用计算机计时管理和GPS定位系统,严格落实86学时的培训规定,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 建立省级考试员资源库,各市选拔5-10名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具备A1考试资格、从事驾驶人考试工作两年以上的民警,备选省级考试员;省交管局统一组织A1考试员的培训和考核,确定省级考试院,建立资源库,集中使用和统一调配。

  增驾考试异地用警全程录像存档

  申请增加大中型客车的驾驶人要统一集中到支队考场考试,支队没有考试场或不符合标准的,要与2012年3月1日前建设和完善考试场,省交管局统一组织、集中时间、异地用警。 严格考试标准和工作要求,重点落实不低于20公里的实际道路考试,增加山区道路、隧道、涵洞等考试项目;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制成关盘存入驾驶人档案。

  考官违规或追刑责

  建立驾驶人跟踪反馈机制,对于新取得大中型客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将三年内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对考试过程进行倒查,考试员有违规问题的,取消考试员资格,给予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驾校弄虚作假、未按照规定培训的,停止受理考试业务,通报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或取消培训资格。

   10月13日开展全省交通会战以来,截至10月30日,全省高速交警查处客车超员896条,客车右侧超车241起,客运车辆驾驶人共计分1289分,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27名,计6分驾驶人154名。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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