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运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安全质量强化行动计划”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平安交通”奠定坚实基础。
一、重点实施五个“抓”。一是抓住重点领域。加强对道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等易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行业领域的监管。二是抓住重点企业。将事故多发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深化检查内容、拓展检查方式、加密检查频次。初步建立行业管理机构与安全重点监管企业联系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行为。三是抓住重点时段。加强春节、“十一”黄金周、香会期等节假日和汛期、台风季节、雨雪冰冻期间等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和应急防范。四是抓住重点环节。加强对客车出站门检、途中超速超载、动态监管设备运行、驾驶员资格准入等重点环节检查监督。五是抓住重点部位。加强对营运车辆、客运站(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法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依法监管。以法规、规章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使监管行为有法可依,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威性。积极参与《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充实行业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制定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等相关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行业安全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加强客运站(场)监督管理,并进一步规范源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要求》、《驾驶员培训资格条件》等地方标准以及《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及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规范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三、规范监督管理行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二是强化行为自律。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工作到位,程序到位,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三是完善工作规程。建立相关工作规范,如及时发布信息、明确信息发布程序、公开程度,规定行业监管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确定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的责任人、上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四是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五是严格从业资格。严格执行客运驾驶员、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以及教练员等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证上岗。
四、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完善基础台帐工作。客、货、维、驾各业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道路运输业户、营运车辆(教练车辆)、从业人员等基础台帐;建立完善本部门行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做好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加强经营资质管理。全面开展对经营资质专项核查活动。对辖区内运输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条件、资质能力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实行经营资质的动态管理,加强许可后的后续监管。三是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自查、县级(对口)检查、市级督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范隐患等级认定、整改、验收程序和标准,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对重大隐患实现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规范科技装备安装使用。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安装使用GPS设备。同时,在安装、使用GPS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客运班车安装使用车载视频和客运站安装使用安检智能管理系统。要督促运输企业制订和完善加强GPS等动态监管设备使用的管理制度,切实发挥科技设备在安全管理上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二级监控平台,不断加大对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动态管理设施的监督力度。
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强市场整治。要积极开展对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的现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行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营运车辆私拉乱揽经营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营运车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测的;旅游客运车辆异地驻点经营的;驾培机构乱设招生点、培训点、陪练点、不按规定考发毕业证和买卖从业资格证的等;维修市场欺诈、虚报维修作业项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采用欺骗手段坑害消费者谋取利益的;瞒报各类安全事故的等。
七、加强应急防范演练。规范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修改工作流程,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强市、县(区)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应急指挥系统、物资和装备管理、抢险队伍、运输保障、专家队伍及预案体系建设等6个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重点做好夏季暴雨台风、冬季寒潮大风及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八、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客货运站(场)、客运车辆、驾培场地、维修场地、养护工地等地方,通过悬挂横幅、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公众提示、印制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广大从业人员、旅客或学员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行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行业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