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地方动态 >> 正文
[福建]泉州市今年将新投农村客车990辆
来源:泉州晚报 2011年1月11日10:31

    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泉州市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1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等级公路或达到通客车条件,并开通农村客车,投入班线180条车辆990辆。5年内要新建、改建公路1000多公里,农村客运班线实行低票价等。

    五年内实现每乡一站

    按照意见要求,2010—2011年要基本完成未通农村客运建制村沿线公路安保工程,增设安全、警示、防护等设施,改善公路安全技术条件。到“十二五”末,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70公里。其中县通乡未达三级公路路面120公里;未达四级通建制村公路500公里;通自然村公路硬化750公里。

    据了解,农村客运站点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每乡一站、每村一亭”,初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客运班线配置时,可按“热线冷线”统筹经营的方式,捆绑许可或者招标投标许可。采取更加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村客运企业开行定线客车、循环客车,以及早晚、隔日、周末、墟日、赶集、预约客车等。

    农村客运实行低票价

    意见指出,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优惠政策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研究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扶持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客运发展和站点建设。国家对农村客运的燃油补贴,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客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市物价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客运运价及定价规则,实行低票价政策,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村群众。坚决清理取消针对农村客运的不合理收费,严禁各种摊派行为。

    推广选用小型客车

    根据意见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因地制宜确定开行客运车辆的车型及车辆座位数。推广选用小型客车等适用车型投放农村客运,喷涂全省统一的“农村客运”标识。

    按照意见要求,农村客运企业选聘从业驾驶员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客运车辆驾驶条件和交通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无发生过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近三年内无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农村客运不能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行驶。

    动态监控车辆

    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动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监控手段,实施联合监管。从事农村客运的客车应安装GPS车载终端,实行动态监控,防止出现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夜间行驶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值班编辑:兰霞)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