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国家燃油补助我们很高兴,这样既保证了广大客运业主的利益,也使农村群众出行得到了有效保障。”1月6日,永宁县宁A36816号车主王磊如是说。当日,永宁县对全县符合发放燃油补贴标准的154辆农村客运车辆,按照每车每座补助6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75920元,该县154辆农村客运车辆平均领取补贴资金1142元。
据悉,这已经是永宁县第二次向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村客运车辆发放2009年度燃油补贴资金。据永宁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侯海涛介绍,从2006年开始,国家已连续4年向农村客运班车发放燃油补贴资金。2010年8月,该所按国家要求向全县154辆农村客运车辆,发放2009年度燃油补贴资金共1433740元,平均每辆车领取9310元。截至目前,国家分两次向永宁县符合补贴规定的154辆农村客运车辆,累计发放2009年度燃油补贴资金1609660元,平均每车领取10452元。
当日,王磊是领取燃油补贴资金的车主之一,他表示,从2006年起,每年他都能领取1万多元国家燃油补贴。每年他所经营的农村客运班车,除去员工工资、维修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每年能净赚三四万元,加上国家的燃油补贴他能赚到四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