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争创 “阳光交通 和谐之旅”品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蒙阴县交通局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投诉举报、机关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首问首办首听责任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接待人员“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问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不准使用“不知道”、“不清楚”、“我没时间”等理由推脱责任。
二是受理人员“首办责任制”。受理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对事项办理全程跟踪并回复结果。
三是办理事项“时限说明制”。相对人提出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当场办完,需要延时办理的,要说明时限,不能办理的,也要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说明原因。
四是值班人员“首听责任制”。接到群众来电的值班人员负责解答或办理好相关事宜,对重点对象和疑难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安排专人负责。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并作为年终“链条式”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屡教不改,严重损害蒙阴交通形象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