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交通局、环保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维修业废油处置工作的通知》,实行统一回收来规范全市机动车维修业废油处置,以减少废油对环境和人类造成的严重危害。
全市废油回收由市机动车维修和检测行业协会和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按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原则,协调维修企业和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专业废油处理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实行统一回收。并协商确定废油回收价格。
各级运管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废油回收处置落实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维修企业对废油回收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列入企业年度信用考核和评比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