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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车客运站将有服务规范 收费项目须公布
来源:安徽商报 赵秀娟 刘文霞 2010年7月21日11:41

    日前,《安徽省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通过专家评审,从旅客服务、安全保障、运营服务、收费管理等多方面对汽车站经营与服务列出标准化的规范。

    根据规范,除发布本站班次时刻等信息外,车站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同城其他汽车客运站的班次时刻情况,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一级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汽车客运站还应增加外语广播。鼓励汽车站售票窗口实行双屏显示售票,方便旅客购票。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改乘;旅客因故退票,应在当次班车开车前办理退票手续;非旅客自身责任造成的退票,不收退票费。另外,站务费包含在票价当中,车站不得向候车旅客另行收取候车室空调使用费。车站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站内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车站内厕所应免费提供使用。此外,鼓励车站使用自动寄存柜、手机充电设施等更多便民设施。据介绍,规范修改完善后,将适时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为地方标准。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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