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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乡村“黑车”之忧(图文)
来源:湖南日报 谭登 2010年11月29日10:36

  11月12日是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乡赶集的日子。记者在此见到了乡村班车司机陈师傅,他跑的线路是从镇上到区政府,每天亏损近百元,全靠其所在的邵农公司补贴。而在此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和农用车,接送村民赶集,每人每次收费一元,每天可挣近百元。一亏一赚,折射出我省农村客运市场“黑车”泛滥、管理失控的现状。

  随着通村公路的深入和“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农村客运市场迅速发展并繁荣,而非法营运车辆涌入,又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村客运管理跟不上,管理体制不顺,导致事故频发,安全隐患严重。

  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快

  11月11日12时许,赶完集的茶陵县秩堂镇晓塘村村民段新妹与乡邻一起等车回家。村里到集镇开通客运班线后,以前要走一个多小时的路,如今只要2元钱、20分钟就能到家。她告诉记者,现在村民出门很少走路,都愿意花两元钱坐车,一到赶集的日子,面包车、摩托车、小车等各种车辆四处载客,生意好得很。

  近些年来,国家对乡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尤其是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乡村路面状况大为改善,具备了通客运车辆的条件。到2009年,全省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和96.2%的行政村通公路。

  同时,伴随着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农村群众不再满足于肩挑背驮,他们也期待像城里人一样随时有车坐。随着国家汽车下乡优惠政策的实施,一部分条件较好的村民纷纷购买微型客车、双排座客货两用车等,受这些因素影响,我省参与农村客运的车辆激增,农村客运市场迅猛发展,农村群众出行需求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据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统计,全省已开通农村客运线4362条,营运车辆23007台,座位总数395659座,平均日发班次61993班,农村客运量2009年达到40831万人次。

  市场繁荣背后有隐忧

  村民购车跑客运的愿望强烈,他们往往未取得准入资格,就开始从事非法客运。再加上部分村道不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现有的班线难以满足村民出行需求。于是,三轮车、农用车、面包车等趁机涌入,非法客运问题在农村日趋严重。

  坐这种车村民们不害怕吗?在洞口县高沙镇村民石景新看来,是否是合法车辆他没往心里去,他只想出门、回家有车坐就行。他说,他们那儿没通班车,他花12元租了一辆摩托车来镇上办事,“回家如果碰不到同村的一起包车,自己还得花12元,跑这一趟就有点贵了。”

  在茶陵县,记者曾听到一位村民很直白地说:“打击农村非法客运车辆营运是应该的,但国家给我们修了这么好的路,如果不让我们坐车,不也是浪费吗?”

  非法客运的大量存在,使得农村客运市场隐患重重,首先是群众出行安全没有保障。尤其在乡镇赶场日和学生放学时段,机动三轮车、农用车见空就钻,死伤事故频发。但由于对农村“黑车”,取证难、认定难,导致事故无法统计。

  其次,非法车辆大量涌入,扰乱营运秩序,冲击农村合法班线。个体农民花一两万元买辆车就能跑客运,不用办手续、缴税费,严重损害了合法客运经营者的利益,也挫伤了其守法经营的积极性。像在邵阳县的多处主干道,每隔一公里,路边就有一堆“黑车”抢客,而一台合法班车往往只有3、4位乘客,亏损严重。

  第三,执法环境差。据记者了解,在执法打击“黑车”时,经常发生车主拒检逃逸、围攻辱骂执法人员的行为;在调查处理中,受“说情风”影响,存在取证难、扣车难、处罚难的“三难”现象。甚至一些黑恶势力充当“黑车”的“保护伞”,暴力抗法,形成社会毒瘤。诸多乱象,加大了农村客运市场整治难度。

  “四不管”实际无人管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有关人员称,农村“黑车”数量庞大,无法统计。如:芷江县600多辆微型小客车、石门县近1400辆“面的”、“摩的”在从事非法客运。常宁市运管工作人员称,该市去年900台汽车下乡,其中95%在从事非法营运。

  这些车辆没有营运许可证、线路牌,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抗风险能力极差,一旦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主无力赔偿,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邵阳县某乡曾发生一起摩托车翻车,造成一人死亡,但车主跑了,善后责任推给政府,引发极大的矛盾,最后还是政府“埋单”,赔偿5万元才平息。

  农村客运市场为何如此混乱?有农村群众图方便、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但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难到位,更有不容推卸的责任。

  一是各级客运管理部门执法力量单薄,仅负责管理城市区域的公交和的士,未被赋予管理农村客运市场的职能,管不到乡镇这一块。据长沙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称,客管、运管和交警部门联手,组织一次城乡联合执法行动,很不容易。

  二是乡镇、村职责不明确,责任缺位,大多以没有授权为由放任不管,认为是运管部门的事。即使在一些设有交管站的乡镇,也因为机构改革,职能被并入安监站等部门,放弃了管理。尤其乡镇在赶集等客流高峰现场无人管理,人车混杂,秩序极为混乱。

  三是成品油税费改革以来,作为行业主管者的运管部门,后续问题成堆,目前市县两级运管机构改革方案未定,基层运管机构受人员编制、人员分流、工作经费等困扰,部分运管机构已经近半年发不出工资,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政令不畅,行政失力。

  四是交警部门作为客运安全的管理者,由于警力有限,其重点放在国道、省道和城区,而在乡镇、村这一层基本上是管理执法的盲区。

  “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业内人士可谓一语中的。

  明确以乡镇管理为主

  记者在邵阳县了解到,该县在7个乡镇设有交管站,由于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目前仅有能力在主干道执法,无力深入支路、村组。该县运管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农村客运由当地政府管理更能到位,应由乡镇牵头,运管、交警等参与。

  邵阳县运管部门共有173人,超编严重,但由于经费缺乏,基层“留不住人”。像这样队伍庞大但人员职责难以“沉底”的现状,在全省很普遍。对此,运管部门建议把管理权、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健全乡镇交管站的设置,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将乡镇交管与基层交警合署办公,延伸管理触角。这样,可有效改变“黑车‘躲猫猫’、运管管不到”的现象。

  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客运监管机制,明确由乡镇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政策,指导和督促乡镇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此政策的核心是把农村客运管理的职能主要放在乡镇一级,通过合理调整职责,形成以乡镇为主,运管、交警、安监、客运企业等齐抓共管的机制。

  但怎样明确落实乡镇的管理责任?专业人士建议:一是农村赶集等客流高峰时,当地乡镇、村负责现场疏导,进行安全乘车教育,制止非法客运;二是出现乘客积压时,乡镇、村要及时组织加班运输,制止超载;三是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可以将农村小型载客车辆合法化,组成车队,减免税费,规范管理,保障安全营运。

  相关政策摘登

  (一)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针对农村地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主动提请地方政府明确由乡(镇)政府实施农村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并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机构、人员和经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通客车的农村公路,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危险路段上,逐步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或安保设施。

  (三)加强对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的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行秩序管理,严禁客车超员载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摘自《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4月)

  基层声音

  难!

  一位副镇长的心里话

  禹荣强是吉首市双塘镇兼管交通的副镇长。近日他跟记者说起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就是一个字:难。

  他说,全镇58辆车载客营运,都是由农民购买的面包车、农用车,自发形成了农村客运市场。碰上赶集,车顶上都坐了人。这些车辆没有营运许可证,都属于非法载客。

  车要上路载客,必须办理营运性质的行驶证、保险,然后在交通局办理营运许可证、线路牌。但实际上做不到,绝大部分农民收入不高,负担不起办证费用。

  他介绍,市里客管所不管乡镇这一块的客运,交警只是搞活动才下来,管理落在乡镇头上。以前镇里有交管站,现在职能并入安监站。站里人员5人,上路执法主要是查超载、无牌无证,宣传安全营运。

  交警部门赋予乡镇的权限就两条,一是安全营运的宣传教育;二是对违章车辆处罚50元以下的额度。

   再说,就是想认真管一下,也难。因为农村客运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几乎是空白,需要交通、交警、保险等各部门联手管理。乡镇有管理责任,但人手、财力、物力跟不上,而且,乡镇毕竟不是交警执法,司机不听,执法难度大。

  问起下一步怎么办,他说镇里计划整合手续齐全的正规车辆,把参与客运的车辆组成协会,减免其税费,先组织再规范,将其引向规范安全有序的方向。

  到底怎么样才能管理好,他认为各级政府要重视,如果明确乡镇为主,就要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尤其是管理办法上真正重视,拿出可操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方案。这样,农村客运市场才能一步步真正走上正轨。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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