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对驾驶员来说,是一种万一肇事后的经济补助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个人损失,它作为一项社会性公益措施,发挥着独特的经济补偿功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们的重视,单如果对其作用认识不清,则是对于交通安全的潜在危险,不仅不利于安全行车,甚至适得其反。
由于车辆保险给有些驾驶员带来心理上的不平衡,误认为参加车辆保险,就是获得了护身符,出了事故也不会亏本,因此,缺乏安全意识,思想上麻痹,行动上违章、违纪、车辆带病上路,开英雄车,酒后开车等,置交通法规于脑后,常以车毁人亡而告终,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而且也给自己带来厄运。
“保险”并非“包险保命”,奉劝汽车驾驶员同志应当正确理解保险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车辆保险与安全行车的关系,摒除头脑中的“包险”心理,尊章行车,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使车辆保险成为社会需要,而造福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