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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5日内拆除收费站固定设施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 2009年2月23日13:14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2月21日零时起,江西省境内现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统一取消收费,在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后不再设站收费,停止审批新的二级公路收费项目。

    据了解,江西省这次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83个,其中省属收费站24个、设区市所属收费站45个、县市所属收费站14个。

    据悉,江西省交通厅专门召开会议对撤站工作做了详细具体安排,要求被撤销站点在停止收费后立即拆除车道挡车器,15日之内拆除收费大棚、收费亭、安全岛等固定设施,并平整路面。在收费大棚、收费亭等收费设施拆除前,要保持收费区域交通信号装置和照明装置的正常运行。安排人员24小时在收费亭值班,负责维护收费设施和收费区域的安全畅通。在路面恢复平整前,要设置交通疏导标志和专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江西省交通厅还成立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巡查小组,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江西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取消以后,一级公路收费项目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继续执行有关法规的规定保留收费。省交通厅要求保留的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维护收费站稳定和预防突发事件,并加大宣传力度,张贴相关文件,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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