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随着最后1名学生家长刘先生从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小王手中接过“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员职责卡”,正式被大队邀请为“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员”。至此,大队已陆续邀请了126名学生家长担任全县42所幼儿园学校的“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员”。
“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员”的职责是:一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心幼儿学生健康成长,配合交警大队做好校车安全义务监督工作;二是监督校车司机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证车况良好,不准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运营;三是协调司机和家长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共同对学生安全负责;四是发现未经批准、未喷涂校车统一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及其它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向交警大队汇报。
刘先生说:以前接送自己小孩时,看到车上有时连过道上都坐着学生,生怕急刹车时来个碰伤、刮伤的或者发生什么意外事故,明知道这样很危险,也只能跟校车司机和跟车老师说说,他们爱听不听。现在好了,作为一名义务监督员,我可以用制度来监督和约束他们安全行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