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县路政执法大队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以四个“字”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文明执法形象。
一是“忍”字。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不配合、不理解、不支持的无礼情况下,“忍”字当头,绝不冲动,细心解释,耐心劝导。
二是“响”。“您字当先,请字当前”,在执法过程中,声音响亮,口齿清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优质的服务水平,树立公路文明执法形象。
三是“甜”字。在执法中面带微笑,让甜美的微笑感染当事人,让群众更多地理解、支持路政执法工作。
四是“诚”字。恪守“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用热情、用诚意搭建与群众理解、支持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