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效能,提升队伍形象,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路面执勤民警中树立“四种”意识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增强民警的服务、执法意识,达到提升队伍形象的目的。
一是树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意识。民警在处罚违法行为人过程中,大队要求民警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对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执法管理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
二是树立证据意识。为了避免执勤民警可能遇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因不满处罚而投诉、控告、上访等现象的发生,大队不断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要求民警在执勤纠违中,充分运用测速仪、数码像机等现代化科技设备,对证据进行采集、固定,用确凿的证据让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
三是树立效果统一意识。大队要求民警充分认识到交警纠违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履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态度和谒,文明执法,对违法行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礼,使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道路的畅通安全所带来的危害性,在甘心接受处罚的同时受到了教育,从而增强自律意识,达到处罚与教育效果的统一。
四是树立公平公正意识。大队要求民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树立公平公正意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排除、抵制各种人为干扰,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大队还成立督查组,对路面执勤民警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在督察中发现问题,大队及时按照规定追究民警责任外,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列入考核考评,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