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取措施预防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2008年9月23日14:8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预防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交警总队迅速行动,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组织民警进入各大、小客运企业,通报四川“9.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近期来福建省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要求各客运企业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所属客车驾驶人的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二是组织民警对辖区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再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客车”或“问题驾驶人”投入营运;三是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全省各地交警部门结合奥运攻坚决战扫尾和国庆的到来,适时调整勤务部署,加强辖区各客运线路、旅游景区的路面巡逻执勤,同时依托省、市客运检查服务站,认真落实勤务措施,对7座位以上的营运客车逢车必查、逢车必登记,对违法客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客运车辆严管的态势;四是加大查处、教育力度。各地交警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的,除依法严肃处罚、记分外,及时向交通运管部门、安监局和车属单位通报交通违法情况,督促职能部门严格管理。对客运车辆超员50%以上的,送电视台曝光,并向车属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执勤民警通过对过境客运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警示、提醒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肃主体安全责任,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六是加强对隐患路段的监控。各地重新对历年排查整改的道路隐患路段进行跟踪复查,对涉及客运车辆行驶的隐患路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对未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设立警示标志,并增派警力加强巡查,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预防事故发生。
(值班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