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即将开始,台州市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学生接送作出新的规定。
《通知》指出,凡是有公交车和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的学校,学生可乘坐公交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无农客通达的学校方可安排接送车。接送学生不足车辆合成人数的,可享受差额补助,回程享一半的补助,学生无论乘坐何种车辆均买半票。
《通知》规定,接送学生的车辆补助费由县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各负一半,公路规费给予优惠。
《通知》还强调,未营运的学生接送车必须持公安、交通核发的接送资格证方可承担接送。
据了解,台州出台的新规定主要是保障学生的安全,同时,也是整治学生接送的混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