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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对学生接送车作出新规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三门县运管稽征所 胡谷民 2008年8月29日11:1

    新学年即将开始,台州市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学生接送作出新的规定。

    《通知》指出,凡是有公交车和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的学校,学生可乘坐公交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无农客通达的学校方可安排接送车。接送学生不足车辆合成人数的,可享受差额补助,回程享一半的补助,学生无论乘坐何种车辆均买半票。

    《通知》规定,接送学生的车辆补助费由县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各负一半,公路规费给予优惠。

    《通知》还强调,未营运的学生接送车必须持公安、交通核发的接送资格证方可承担接送。

    据了解,台州出台的新规定主要是保障学生的安全,同时,也是整治学生接送的混乱现象。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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