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套用他人牌照的小货车企图骗过交警,不料还是载在了“火眼金精”的信丰交警手中,这是安远县欣山镇唐某不愿看到的结果。
8月20日,虽然已是秋天季节,但火热的太阳依然取代着秋天的凉爽,如火炉一样烘烤着大地。当天上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由机关各科室组成的交通违法整治组和往常一样,冒着38度的酷暑高温来到省道信安线(信丰——安远)嘉定镇七里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9时许,就在民警对一辆超坐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刘建生突然看到由安远方向驶来一辆车号为赣B11476 的小货车,凭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对假牌假证的高超识别能力,刘建生发现该车的号牌极有可能是假的。于是,刘建生将该车拦下,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谁知,驾驶人刚被拦下就责怪刘建生:“我的可是正牌正照的车辆,那么多无牌无证的车辆你不去检查,却偏偏检查我的,再说现在有谁没有驾驶证就驾驶车辆啊!你就省省心吧!”刘建生也不和他争执,再次敬礼请其出示证件,驾驶人一看“硬”的不行又来“软”的:“哦!真不好意思,我是安远县欣山镇人,姓唐,今天是来信丰拉货因为出来太匆忙忘记带证件了,下次一定给你看”!刘建生明确告知对方: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将暂扣车辆待提供证件后再作处理。看到交警要扣车,唐某发慌了,赶紧说:“我有证件,我有证件”!随身拿出一本机动车行驶证递给刘建生。刘建生接过一看,该行驶证上的号牌是赣B5G886,与现在该车所挂的号牌根本不一样,属于典型的套牌行为。看到谎言被揭穿而且实在满不过去了,唐某最后只好老实交代,自己是无证驾驶,车辆套牌是为了躲避雷达测速和电子警察抓拍。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民警对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关规定对唐某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