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支队的相关要求,双江自治县及时制定了双江自治县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交警大队和运政管理所组成的“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月19日,双江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副所长吴姜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俸剑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车管分所长王琴鸿等一行五人深入双江县驾驶培训学校进行检查指导。一是认真审查了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教学管理情况、学员档案的管理情况。二是对教练车的管理进行了检查,认真检查了教练车的行驶证、车辆保养、日常维护等情况。三是检查了教练员的驾驶证、教练证,检查是否有驾驶证、教练证过期继续从事教练工作和培训学校是否存在聘请无教练资格人员从事教学活动。四是向学员了解驾校是否按教训大纲的要求开展工作,是否落实教练车和教练员的管理;了解教练员在教学中是否由吃、拿、卡、要和饮酒教学的情况。五是对培训学校的硬件建设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培训学校的场地教学情况。
通过检查,双江县驾驶员培训学校制度健全,对教练员、教练车的管理及场地建设比较规范,不存在驾驶证和教练证过期继续教学和无教练资格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情况。同时,对培训学校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做好教练车及教练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教练员是否按要求教学。三是加大学员的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和文明意识。四是加强硬件建设,不断规范驾驶培训场地和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