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4日8时,一位群众来到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撒中队,手里捧着一面锦旗,找到中队长说:“感谢交警同志文明执法、为人民服务。”
原来,此人叫李怀忠,现年44岁,家住云南省耿马县勐永镇香竹林村。2008年7月25日,耿马交警在羊耿线K73处执勤执法,11时20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手扶式拖拉机载着沙子从勐永向勐撒方向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说自己叫李怀忠,驾驶证和行驶证都有,自己忘记带了,号牌掉后放在家里,请求原谅他一次,让他把沙子送到买主家去。在民警告知李怀忠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请他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到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撒中队处理时,李怀忠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和行车证,,车子也是刚从别人买来的,打算拉点沙子赚钱供两个孩子读书。得知情况后,民警把车上的沙送到买者家,然后车辆被依法暂扣,李怀忠被送上了回家的车。
8月14日,李怀忠特意制作了主题“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中队,以表达自己及其两个儿子对耿马交警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