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民警服务质量,树立民警良好形象。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坚持边学边整边改的原则,从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从屡纠屡犯的环节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改起,结合实际出台“四项便民措施”,既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又切实转变民警工作作风,此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
一是建立首问责任制。该大队对来大队办事的群众,找到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如群众所办事情不属第一人职责范围,则第一人应将办事群众带至相应业务科室办理,该业务科室办理人也即转为首问责任人。凡出现办事推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对首问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记入当年度绩效考评,与年终评先评优及福利待遇挂勾。
二是坚持延时工作制。该大队明确要求各中队特别是“窗口”单位民警,对偏远乡村群众来大队办理业务,如在上班时间内不能办结手续,则要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直到为群众全面办好相关工作业务后,方可下班,避免偏远乡村群众来队办事跑第二趟。
三是实行上门服务制。该大队向社会各界人士承诺,偏远乡村如有10台以上摩托车上户或办理驾驶证,可电话联系交警大队,大队将派车管民警协调税务、保险等部门一起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上门为其办理好牌照上户等相关手续,宣讲安全驾车的一些基本常识,帮助解惑释疑。
该大队通过推出“三项便民措施”,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树立了交警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