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颍上县交通局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把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这个局建立了组织,出台了方案,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尤其是在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他们时刻注重交通系统易发、多发的领域,组织专人对群众反映的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并进行严肃处理。
自查中,县路桥公司项目四部在江口镇施工中,有500多米老路没有进行土路清表,在召开“村村通”工程监理例会上进行了批评。该项目部不但未改,反而照常施工,有偷工减料行为;颍(上)正(阳关)路至张楼水泥路项目,不按要求施工,马虎了事,严重影响路面平整。为保证工程质量,县乡所除责令上述两个项目部重新翻工外,分别给予两个项目部2000元和5000元的罚款,并对两个项目部经理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两个项目部能够虚心接受处理,认真改正,对两路段进行返工。在近期检查中两路段已达到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