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7日起,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在全市启动养路费稽查行动。除了正常的路面巡查之外,稽查部门还将采取登门催缴、短信通知催缴等方法,遏制偷逃拖欠养路费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刊登曝光。
据市公路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稽查行动主要针对以下四种车辆:一是未在公路征稽部门注册的私家车;二是报停期间擅自上路行驶的车辆;三是未交纳养路费上路行驶的大型货车、集装箱运输车及建筑施工车辆;四是无牌、假牌、套牌车辆。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稽查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