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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交警支队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公安部 2008年2月28日11:6

    2008年元宵节过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湖州支队辖区新一轮人流、物流高峰到来,民工流、学生流剧增,营运客车违法行为也有抬头趋势。针对上述客观现实,湖州支队根据部交管局、省厅和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营运客车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于2月22日18时开始为期十天的名为“突击二号”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2月22日至26日为期五天的前半期统一整治行动中,支队共出动警力470余人次,警车230余辆次,联系运管部门出动工作人员140余人次,共查获超员客车232辆,卸客转运1975人,其中查获超员20%以上66辆,超员100%以上车16辆,超员200%以上1辆。湖州支队通过五日来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遏制了客车超员现象的上升趋势,有力震慑了存在侥幸思想的违法驾驶员,为客流高峰期间客运车辆的管理营造了严管的氛围。

    一、组织周密,部署明确。2月21日元霄节,支队为迎战节后客流高峰,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突击二号”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迅速将通知传达到各位民警。各大队、科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对整治行动的措施、民警的联勤方式及大队间的配合进行分工细化,主动联系运管部门、驳客车辆所属部门、高速业主等单位加强整治期间的值班备勤。支队领导深夜上路,检查各大队落实工作与采取措施情况,并共同参与统一整治行动。由于支队准备充分、措施得当,确保了第一次的统一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行动灵活,成效明显。在专项整治中,支队采取“以点带线扩面”的形式,明确了以省际卡点和夹浦、长兴、林城、湖州南、湖州北等重要收费站为依托点,加强各点之间的信息“线性”交流,进行网格化巡逻,扩展整治查处区域面的措施,常规与非常规方式并用,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一)阵地控制。父子岭、二界岭两个春运服务站继续严厉查处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逢车必查,逐车登记”,不漏过一辆可疑车,不放过一辆超员车。在整治行动中,省际卡点共检查大客车8885辆,查获超员车105辆,驳客541人,在省界铸起了一堵维护安全的铁墙。

    (二)驻点守候。部分超员客车利用凌晨和晚间夜幕的掩护,打“时间差”。在天亮之前和天黑之后绕过父子岭省际检查站,从别的进口进入高速公路,有些驾驶员熟悉和掌握了民警的吃饭和交接班时间,企图利用这个空挡钻“空子”。根据这种情况,支队合理安排警力,在重要收费站处寻找屏障隐蔽,待超员车辆进入收费通道时再一举抓获。2月22日23时20分,支队在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林城收费站边以收费站食堂作为隐蔽,查获河南一辆严重超员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111人,超员率102%。五日的整治行动中,在林城、夹浦、长兴、湖州北、长兴西等驻点查获数十辆严重超员客车。

    (三)动态打击。支队领导率领综合科、直属大队全体同志,以“猎豹突击队”的形式与各大队的突击分队一起在支队辖区开展游击战。“突击队”民警利用违法驾驶员的习惯性思维,大胆采用“迂回”、“跟踪”、“瞭望突击”、“声东击西”等战术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战果。在2月23日2时,猎豹突击队成员在看到有人走上高速湖州南收费站处,四处张望,行动十分可疑。突击队成员故意下收费站匝道后离开高速,在开到望风人员视野以外一分钟后立即反向迂回,在湖州南收费站处查获安徽一辆严重超员大客车,经核对,该车核载29人,实载98人,超员率竟高达238%。而连续五日来,突击队在“游击运动战”中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优势,不断通过“声东击西”的方式在收费站与匝道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强,让超员客车无处遁形,成为整治行动的一支“王牌军”。

    三、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支队积极寻求多项力量的整体配合,使高速线路的团体性作战得到最大发挥。

    一是主动联系市运管处高速运政大队共同开展客运车辆整治行动,对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查处,防止产生管理空隙,对查获的在服务区倒客,主线组客、上下客的客运车辆坚决移交运管重处。五日来运管部门共投入工作人员140余人次,联合支队共查获非法营运车17辆,主线上下客23辆,黑车11辆,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向业主单位动员,深化“一岗双责”制度,充分发挥收费员、保安、服务区工作人员的作用,从严打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期间通过收费员和保安共同配合查处违法车辆余辆,协助查获超员客车42辆,占超员违法总数的18%,进一步发挥了高速公路路网口子管理的作用。

    三是充分利用联合应急救援中心的信息整合优势,有效联合路政部门、施救单位的巡查力量,不断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并以其他车辆作为掩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违法客运车辆前予以查处;

    四是将超员20%以上的违法客车信息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对超员100%以上或有多次严重违法未处理车辆一律通知客运公司领导来支队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公司加强督促,实现对客运车辆源头联动管理。

    四、科学执勤,和谐执法。支队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要求,做到了公正、文明、规范。

    一是文明检查,加强证据意识。对客运车辆检查时,实行“人到礼到”, 用敬礼感染人,用笑脸打动人,用问候温暖人, 用热心帮助人。对严重违法行为,加强了证据固定,避免了纠纷发生。

    二是提高安全,注重执法安全意识。支队、大队领导在前期动员、行动期间时时处处要求、提醒民警,在执勤中要高度关注自身安全防护和高速公路路面安全,对于冲卡车辆,避免进行强行拦追堵情况,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专治行为处置。

    三是和谐处置,明确服务意识。对于查获的严重超员车辆,民警对车内乘客灌输安全的乘车模式,提醒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并安抚乘客情绪。在进行乘客清点时,一律在驳客车到时进行上车清点,尽量避免乘客在车外淋雨、受冻。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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