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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年公路治超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新华网 何健 2008年12月24日12:10

    全国统一公路治超以来,云南省公路局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断加强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路政队伍管理。三年多来,云南省治超工作成效显著,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

    2005年底以来,交通运输部启动了全国公路治超网点建设工程,对云南省治超站、点的建设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部和省交通厅先后投入治超站点建设资金4600万元,用于全省治超站点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工作经费,为省管公路实现三年治超管理目标和建立省管公路治超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截止2008年10月,云南省省管公路和地方政府实际建成并开展工作的超限检测站点有67个,有固定检测称重设备87台,便携式称重设备40台,地磅秤4台,电视监控设备39套,流动检测专用车30辆。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完成了106套计算机的配置和管理程序的开发与安装,经过核定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治超执法人员在岗总人数为2758人。为全省公路治超工作由行业管理职能向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在治超工作中,省管各路政治超管理机构通过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宣传,出动宣传车,制作永久性标语和布标等形式的宣传,在省管公路上掀起了治超宣传教育高潮。

    省管公路各级路政治超管理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文明承诺服务,严格按省治超办规定全面公开公示站点设置、执法程序、超限认定标准、处理、处罚及收费标准、主管单位、"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各级职责、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照片、检测仪器鉴定合格证,监督举报电话等。治超执法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16个总段路政管理支队、县段大队坚持按月或不定期检查治超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公路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香格里拉、芒市等总段还充分发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媒体的导向作用,深入矿企、货物集散地把宣传、教育、说服工作做到货物运输的源头。

    为了降低货物运输成本,减轻农民和生产企业的负担,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反映和不稳定因素,云南省各治超站点在查处超限车辆时,对鲜活物品运输车辆坚持"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全部放行,让云南省的鲜活物品及蔬菜顺利快速运至省外,为全省的农业生产及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道路运输条件。

    从统一治超至今,省管干线公路治超经费收入始终坚持了"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和"以损补复"的使用原则,将70%左右的超限运输赔补偿费,用于修复损坏公路、桥梁加固和公路设施修复,大修的沥青路面里程达1116公里,显著提高了公路路况质量。

    从全国统一公路治超至今,全省省管公路各治超管理检测站点共检测超限超载货运车辆1399万余辆(次),教育、查处360万余辆(次),卸载117万余辆(次),卸货606万吨。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集中治超前的80%以上,下降到12%(含鲜活农产品,易燃、易爆、易碎、有毒化学物品、石油化工整装运输等规定不做卸载处理的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全省运输市场货运车辆运价从集中治超前的0.28元/吨公里,上升到0.50元/吨公里,运价趋向合理,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年多的公路治超管理,使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设施遭到超限超载车辆直接损坏的路损案件数量和破坏程度有了较大幅度下降。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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