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部署,于2008年4月至10月,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七个月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圆满完成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奥运攻坚战工作。
为了确保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工作顺利进行,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成立由耿马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毕文庆任组长,交警大队李红副教导员任副组长,魏荣华、杨宝毅副大队长及各交警中队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广泛宣传,为奥运交通安全营造浓厚氛围。
为宣传交通安全,弘扬奥运精神,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发动大队、各中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每月统一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车管、事故、秩序等岗位业务民警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就《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回答群众咨询,向广大人民群众赠送《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读本;
二是大队积极在辖区内客运站、公路沿线悬挂《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标语,并在客运站、点、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展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并向群众散发《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单及《奥运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倡议和引导人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是深入推进“五进”宣传工作。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教育、安监等部门深入农村、学校、单位、社区、家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四是大队积极协调耿马县电视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报道,每逢统一宣传日或重大宣传活动,耿马大队积极与耿马广播电视局联系,邀请电视台记者对宣传工作进行全程报道,增强宣传效果。
三、关注农村,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放松。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全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为切实预防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一是结合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部署,耿马县公安局、农业局专门成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发动公安交警、派出所、农机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责任和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全力开展农村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加强对隐患的整改和防范。为从静态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月中旬,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安监局、交通局开展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对耿沧线K4+200M处,临清线K210至K213、羊耿线K34至K35+300M处、大兴公路、四排山公路、南立线河外尖山段等长下坡、临江、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一次现场查看,确定安全隐患,并向耿马县委、政府作了汇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改、塌方、水毁严重的山区道路,为防止事故发生,各交警中队及派出所在路面巡逻执勤中,加强宣传、提醒,提示农村驾驶员主动防范;
三是按照市公安局、农业局的部署,于6月份联合农机部门,深入全县农村区道路、村寨,对农村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排查、登记。经过排查,掌握了耿马县现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共3299辆,驾驶员4063人的情况,签订责任书4063份,确定重点驾驶人1216人,建立了台帐数据,明确了车辆和驾驶人的具体情况。
四是集中整治力量,严格取缔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突出的情况,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协调派出所、农机、交通运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深入到农村地区道路,增加巡逻密度和广度,严管严查,全面取缔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违法载人、违法载客营运等,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起。辖区各交警中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违法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出动警力,把整治行动管理力量延伸到了边远的山区乡村道路,对农村“三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明显有效的震慑作用。
四、严格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
为使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及车主、押运人员和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建立,努力遏制不发生由运输危险化学品导致的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掌握情况。为全面掌握耿马县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律和特点,明确集中整治行动的对象和工作重点,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访安监、消防、治安等部门,充分了解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制造、运输、运用等企业,共排查出酒精制造厂、液化石油汽厂,加油站共16家,掌握了其灌装、运输、分发、储存等环节,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步骤和重点整治对象和措施;
二是联合执法,消除隐患。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安全,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是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协调组织农机、交通运政、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六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召集了全县液化气站、加油站及酒精厂的主要负责人共16人召开了耿马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协调会,传达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目的和意见;
三是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县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人的集中安全检查和教育。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重点清查企业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作业,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是否健全和物资储备情况,集中检验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等内容。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健全救援联动机制。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各中队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安监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进一步与医疗、消防、环保等部门协调,建立危险化学化学品运输、储存事故救援联动机制,合各部门相关人员加强信息沟通,统一组织一线执勤民警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治安、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
五是抓源头管理,强化监督。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防事故于未然,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源头和基础管理抓起,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人员、运输、储存的监督。首先是深入了解安全状况,认真听取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安全状态,听到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工作情况,提出防范和整治工作要求;其次是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签订《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责任状》和《公安交警部门服务企业承诺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共签订《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责任状》32份,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服务企业承诺书》16份;
六是强化路面管控,消除运输隐患。为切实有效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勤务模式,动静结合,集中警力,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首先是由各交警中队认真分析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时段、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明确车辆和人员,明确工作要求,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加强对省道、县道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的检查;其次是加强对本县辖区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第三是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第四是加强对悬挂警示标志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上路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第五是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第六是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书面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没有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能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五、严厉打击,确保校车不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为使校车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使校车驾驶人、学校教师、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的消除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校车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派出交通安全宣传小组进入校园,在校园内粘贴和摆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图片和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光碟、公益广告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为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积极联系学校负责人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要求教师要在日常授课过程中注意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不乘坐超员、超速客运车辆;其次是向广大师生公布校车及“三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师生群体自觉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是各中队召集辖区内的重点驾驶人召开会议,通过案例重点讲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学生的安全隐患及交通违法行为应受的惩罚,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多措并举,严惩违法。首先是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于9月15日、9月30日、10月15日、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中队积极组织警力参与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校车及其它车辆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次是结合奥运安保工作及“百日行动”,开展公路沿线中小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校车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第三是认真查验客运车辆,严防客运车辆超载学生,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要求其出行前检查好车辆,并且严禁超员行驶。
六、取得的成绩。
一是在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共投入警力853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次、集中活动97次,展出宣传展板108场次、粘贴宣传标语680幅、播放教育光碟16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70条、散发宣传材料25000份、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通过持续宣传,增强了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同时,耿马大队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使公众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
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耿马县公安交警、派出所参战民警全力以赴,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至今,全县农村道路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4976人,共查处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48起,其中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货车违法载人478起,查处无证驾驶620起,查扣无牌机动车72辆,查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350起,行政拘留交通违法人14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13处,整改治理2处。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中,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召开联系会议2次,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次,出动警力4576人次,警车1090辆次,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共603辆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5起,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辖区未发生任何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储存的企业或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管理基础工作台帐,完善了全县辖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线路、禁行区域和相应标志标牌的设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超载、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形也震慑力,有效预防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1753人,查验车辆2685辆,查获校车超员及“三车”载人违法行为24起,安全转载182人,确保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