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我区校车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 <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安>的通知》(公交管[2008]189号)的相关要求,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不等不靠,迅速行动,自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
一、 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按时限、阶段和要求做好校车集中整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大队成立了“临沧市临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临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肖林任组长,交警大队教导员赵勇任副组长,成员由副大队长刘永林、李建平及各中队负责人组成,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与指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总结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队组织各中队宣传民警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弘扬奥运精神,平安出行”为宣传主题,一是通过组织中小学师生上交通安全课,展摆事故案例图版,利用学校广播、有线教学设备、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往返学校不坐超员车、报废车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二是对学校老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教育,使学校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教师管理入手,树立良好的榜样,潜移默化的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与学生开展互动,通过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交流,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
活动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31人次、出动警车9辆,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4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6场,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
三、开展校车摸底排查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行车环境。
为确保对校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整治到位、不留死角,大队加强与各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的联动配合,对临翔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分片区、分地域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按照“逐校清理、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逐一建立档案”的原则,对校车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活动,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要求,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性能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校车,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同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进行报废,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校车上路行驶,为校园营造良好的道路行车环境。
四、严厉查处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按照宣传与排查并重,教育与查处并举的原则,为确保通过对校车集中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大队采取“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边完善”的五边工作思路,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政治。一是大队组织警力,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制,加强学校周边路段的巡逻执勤力度和密度,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确保民警在校门口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二是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整治工作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出动警车150辆次,排查校车5辆次。期间,临翔区未发生一起校车因违法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通过大队全体民警及协管员的努力,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巩固了奥运攻坚战的成果,有力地支持了“百日行动”工作,保障了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的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