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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正式实施车主自选车牌号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三门县运管稽征所 胡谷民 2008年10月8日17:22

    从10月6日开始,车主自行编排车牌号在台州正式实施。首批投放的5万张车号牌可供车主选择。这是根据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的。

    车号牌是机动车所有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但过去一直来是不由自主的。如今由自己选车号牌至少可以满足车辆所有人的心理需求。

    据了解,这次投放的5万张自选车号牌并不包括所有机动车,而只限于新注册登记的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即悬挂蓝底白字牌照的车辆。出租车等特别车辆不在此列。大型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其他车辆以及办理转移、变更登记(需变更车牌)的机动车号牌,暂时采用计算机“八选1” 方式,不实行自编牌号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

    据了解,此次台州市新投放的5万张备选车号牌样式和悬挂方式不变,车辆号牌组合模式为“数字+字母”,其中第1至4位采用阿拉伯数字,第5位是A、B、C、D、E中任选一个字母。

    据台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这次自行编排车号牌仍属于“九二”式机动车号牌系统,是在原来“九二”式机动车号牌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国家赋予的号码段资源管理权限进行改进后推出的。台州市车管所还根据《台州市汽车牌照拍卖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四位阿拉伯数字的尾数为8,0001-0030之间的号码,末3位以上为同号和顺等号码,列入热点号牌范围,实行公开拍卖,拍卖听得款项用于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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