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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交警推行举报制度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 赵启军 2008年10月22日19:2

    为确保“两会一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推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杜绝和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推出预防事故新举措:建立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

    大队通过建立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部门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在黎塘客运站、宾阳收费站和王灵服务区设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71—8150110,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大队还与收费站和服务区工作人员达成举报共识,工作人员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有义务向四大队及时举报,配合交警人员的查处。司乘人员可通过电话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车号、交通违法地点、行为等详细情节,方便收费站定点执勤岗和路面巡逻流动岗、测速岗对违法车辆进行拦停检查或拍摄违法影像通过邮局投递处理通知,并及时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通报运输企业,要求及时整改。

    严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驶、饮酒、醉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中途上下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为,这些违法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推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中来,有利于扩大舆论声势、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遏制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进一步推进百日行动更为有效地开展。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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