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的一天上午,横峰县运管所接到市民刘女士电话投诉,称乘坐赣E85238公交车时受伤,要求帮助处理。
县运管所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为维护驾乘双方权益,迅速与县新峰公交公司领导取得联系,委派副所长王波同志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滨上车实地调查核实,经向赣E85238公交车司售人员了解,并到刘女士单位核实,基本情况是:当日上午8:20左右,县城居民刘女士乘坐该车到单位上班,下车时不慎踩入公交车内检修口,导致鞋损坏、脚扭伤。运管所作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心系群众,积极与公交公司联系、协调,本着谅解、协商的原则,力促驾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投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笔者了解,公交公司经理官显寿看望、慰问了受伤的乘客,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当事人刘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公交公司于2008年10月17日给横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送去了“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