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市公路稽征所获悉,15日上午,49辆拖欠公路养路费的车辆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公开拍卖。早上9点,拍卖会还未开始,设在明珠大酒店4楼拍卖会场内外都已挤满了人,前些天报名参加竞拍的100多名买家都已经去该市运管稽征所停车场看过车况,对自己相中的车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前后一个多小时,19辆车辆随着槌声敲定,都找到了买主。本次拍卖会最终拍卖成交款达12万多元。还有150辆车况较差,接近报废时间,被法院强制报废。
据永康市稽征所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拖欠养路费的车辆,从签发车辆暂扣证之日起,3个月后仍不缴费的,交通稽征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车主拒不缴纳养路费的可由法院委托拍卖行予以拍卖,所拍卖款项全部上缴养路费国库。
望车主要及时缴纳养路费,一旦车主不小心拖欠了养路费,除补缴规定的费用外,还需按日加收应缴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被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