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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掀起客运车辆整治高潮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2008年10月17日9:11

    为巩固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成果,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速交警三支队认真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从"督、宣、防、治"四方面入手,不断掀起客运车辆集中整治高潮。

    一、"督",即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支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支队长李三宝为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狠抓落实。同时,要求各大队在继续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提前安排,周密部署,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点、线、面,落实到每一个领导、中队长和民警身上,形成人人工作有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宣",即着重宣传,营造氛围。在巩固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宣传区域,更新宣传内容,变换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广泛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在主要媒体上开辟固定的"百日行动"宣传专栏、专版,及时向社会通报"百日行动"的措施和成效,并充分利用广播"整点播报"、电视"游走字幕"、报纸"新闻通稿"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提示,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广播有音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防",即加大部门协作,强化源头防控。在强化源头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动员高速公路公司所属各部门,全力投入到预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活动中,形成各单位联勤联动、共同参与、共同抓好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联合深入到各客运企业,组织开展详细排查,对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一律责令企业进行清退。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此外,大队还在省运和市运两个客运车辆集中的地方,制定专门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材料并公布违法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进行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热情和意愿。

    四、"治",即重点整治,严查严处。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对途经辖区的所有客运车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过往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抄告所属地交通部门和所属企业。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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