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出租车公司为使今年春运工作达到“安全、优质、平稳、有序”的总体要求,圆满平安地完成春运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地研究,提出了九项措施。
一、从元月23日至3月2日公司实行全天候(包括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制度,对出租汽车在营运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置。
二、参与春运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具有客运从业人员上岗证、服务资格证。凡驾驶证未年审、2007年发生过重大事故、未领取客运上岗证、服务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参与春运。
三、参与春运的出租车证照必须齐全,车况完好,车辆维护记录必须在定期检测、按期维护的有效期限内,禁止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与春运。
四、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今年春运铁路、公路票价仍不上浮,为此,全市所有出租汽车在春运期间必须按计价器收费(大环城范围以外协商收费),违规者,经查实,一律停业整顿。
五、严禁超载、宰客、拒载、甩客。拾金不上交和不归还失主等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停业整顿,对重犯者取消营运资格。
六、严禁“三危品”上车,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觉遵章守纪,不开带病车,不开疲劳车,做好防护设施齐全,通讯设施畅通,出城必须做到出城登记。
七、严禁乱掉头、乱停车及为逃避交通管理粘贴车牌号。
八、统一实行凭上岗证亮相服务(用框架固定在驾驶室),接受监督检查,对不亮相服务的司机,一经查到,除按规定处罚外,停业整顿。
九、出租车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抓优质服务,营造“三优三化”的氛围,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