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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7月1日实施

2024-06-24 14:53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7月1日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等30项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编号:JT/T 1488—2024)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黑龙江省交投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运友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京博云商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评价指标等要求,适用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参照使用。



制定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促进数字经济与道路货运深度融合,支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新业态创新发展。


网络货运是经营者依托网络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组织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且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已成为广大货车司机开展货运经营的重要载体。目前,网络货运新业态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平台注册审核、信息登记与发布、运输服务流程、服务评价指标等方面缺乏标准,企业在运营中无章可循,不规范操作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影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网络货运企业规范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网络货运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构建高质量现代物流体系,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行业标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的制定工作。


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标准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要求、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以及服务评价指标,适用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除外)经营服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可参照执行。


标准将对网络货运服务的规范由“运输”延伸至“交易、交付、运输、结算、纳税、市场竞争、权益保护、网络安全”各环节,填补了货运新业态领域标准体系的空白,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引导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和安全运营水平,推动网络货运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标准的主要内容


网络平台功能要求


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网络平台的功能要求,具体包括信息登记、信息发布、交易派单、装卸货确认、运费结算、在线评价、咨询投诉、数据保存与调取、查询统计等服务功能;车辆在途位置监控、驾驶员培训、证照到期提醒、危险货物品名识别等安全功能;车辆在途异常识别和预警,驾驶员异常行为识别和预警等安全功能;以及相关执法部门调取数据功能。同时,明确网络平台信息数据能接入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信息核验登记


标准围绕托运人、实际承运人、驾驶员、车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托运人:托运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登记托运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托运人为自然人的,应登记托运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实际承运人: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在网络平台上传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部使用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经营者除外)。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上传的证件,登记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明的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


受运输企业委托独立开展运输服务的自然人应在网络平台上传身份证,车辆经营权证明。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其上传的证件,登记运输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


驾驶员:驾驶员应在网络平台上传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员除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驾驶员上传的证件,登记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使用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员除外)驾驶证审验有效期、驾驶证到期时间、从业资格证有效期等信息。


车辆:实际承运人应在网络平台上传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宜上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实际承运人提交的证件,登记车辆的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车辆类型、能源类型、排放标准、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尺寸、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机动车行驶证年检有效期等信息。使用挂车运输的,应分别登记牵引车和挂车的相关信息。


服务流程


包含信息发布、交易与派单、交接装货、运输过程监控、交付卸货与运费结算、理赔、投诉处理等内容。


其中,运输过程监控中强调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监控运输全程,实时记录并展示运输轨迹,发现运输异常情况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及时联系驾驶员,并进行异常情况处置。


安全生产


围绕制度建设与实施以及人、车、户安全管理明确要求。


制度建设与实施:提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评,评估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自评结果调整完善。


安全管理:提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督促实际承运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应对驾驶员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安全规则、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宜督促实际承运人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应建立驾驶员安全及信用评价机制,根据驾驶员评价结果,对驾驶员施行奖励、教育培训、惩戒等处置;应督促实际承运人做好车辆维护。


网络信息安全及服务评价指标


网络信息安全:规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能力、网络安全人员配备及责任、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信息数据管理、应急预案等要求。


服务评价指标:从服务品质、安全运营、驾驶员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6项指标,综合反映网络货运经营者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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