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示56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名单
1月8日,交通运输部在官网发布《关于拟对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作出通过验收决定的公示》,自从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截至2023年10月,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经验收评定,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县(市、区)(名单附后)达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市、区)作出通过验收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司反映。电话:010-65293431,传真:010-65292722,电子信箱:ysskyc@mot.gov.cn。
附件 拟通过验收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市、区)名单(共56个)
北京市通州区
天津市蓟州区
河北省涉县
山西省武乡县
辽宁省盘山县、喀左县
吉林省镇赉县、双阳区、乾安县
黑龙江省泰来县、虎林市
江苏省海门区、盐都区、太仓市
浙江省余姚市、嘉善县、磐安县
安徽省天长市、霍邱县
福建省沙县区
江西省丰城市、安远县
山东省龙口市、临淄区、肥城市
河南省兰考县、浚县、郏县
湖北省赤壁市、红安县、老河口市
湖南省汨罗市、临澧县、花垣县
广东省南雄市、梅县区、四会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富川县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綦江区
四川省泸县、壤塘县、蒲江县
贵州省习水县
云南省龙陵县、古城区
陕西省石泉县
甘肃省临泽县、榆中县、合水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隆德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图木舒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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