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等院校快递服务水平,近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高校快递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要优化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优化快递审批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做好快递企业许可审批、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备案工作,确保高校快递网点依法持证经营。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于高校自行或引入第三方快递企业从事快件收寄服务的,需要与实际承担寄递业务的快递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防止出现服务脱节和责任空白地带。
通知要求,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行业治理实效。一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数据研判。各高校快递收寄服务站点要配备监控设备,监控范围能够覆盖人工服务场所和智能快件箱服务点。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学校寄递信息接入寄递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数据监控分析。二是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助推绿色校园建设。认真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在高校快递网点,通过积分换取礼品或者抵扣快递费等形式回收快递包装,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送往网点回收,或者在网点收取快件时将包装回收。三是规范快递车辆通行,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对于进出高校的快递车辆和快递员,要强化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划定快递车辆通行线路和指定停车点。
通知还就各地邮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高校联合工作机制建设,高校快递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通报及高校寄递品种开发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