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快递暂行条例》在津落地实施,经报请市政府同意,近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印发实施《天津市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了重点任务和相关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提出进一步优化市快递业发展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工作方案》共提出12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优化快递发展政策法规环境。优化全市快递营商环境,建立有利快递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天津市促进快递业发展条例》等政策出台。三是加强规划衔接保障用地需求。各区政府要将市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递用地需要。加快推进《天津市快递专业类物流专项规划(2016-2020年)》实施力度。四是引导快递与大交通体系融合发展。推动快递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企业在空港、东疆等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五是优化快递配送通行管理。要建立快递运输保障机制,规范快递车辆通行,加强快递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培训等。六是推进快递末端网点建设。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网点、智能邮件快件箱,创新快递末端网点管理模式。七是强化加盟快递企业管理。八是强化先进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快递企业提升先进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快递业与相关行业协同发展信息资源共享。九是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资源集约,推广绿色包装。十是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健全快递业务保险服务机制,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服务,完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定,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十一是保障快递安全。强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快件安全检查等制度的落实,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等。十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发挥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此前,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天津局牵头拟定全市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工作方案,并三轮征求35家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共收到意见39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