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下文,要求未核定站立区的城市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等车辆上的拉杆和吊环,必须在5月31日前进行清理和拆除。
据悉,开展此次清理整顿行动,旨在汲取“2·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从源头上、设施上防范营运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文件要求,对存在加装拉杆和吊环的,检测机构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对不按规定拆除拉杆和吊环的运输企业,运管和交管部门要采取下发整改、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对拒不拆除拉杆和吊环的车辆,公安部门将依法扣留。
5月17日至今,全市433台营运客车完成拉杆和吊环拆除,完成率达88.4%,其他尚未拆除的车辆将于5月31日前完成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