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及周边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狠抓事故预防各个重点环节,理清下步工作思路,以铁的措施、铁的手腕,迅速扭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被动局面。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我就如何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联合各乡镇、相关单位抓好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谈几点措施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亲自安排,随时过问,分管领导要时刻关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传达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工作任务,带头落实各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乡镇(场)干部和村组干部,将管控力量延伸到村、组,真正形成“两站两员”建设和乡镇(场)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的工作格局。公路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出车、出站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公安、交通、安监、公路管理段等部门要做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毁损路段和校园周边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等进行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各乡镇派出所一定要服从乡镇(场)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抓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大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报每月考评情况,对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措施不落实的乡镇或部门,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制度。
(二)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场)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带队查车、定点设卡检查和上路巡查制度,对辖区“红白喜事”包租车辆一定要加强监管,在当墟天和相邻乡镇当墟天、重大节日及车流、人流集中时期,分管领导必须带队上路查车。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五定”措施,时刻做到盯人、盯路、盯车,对非法运营、超员超载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查重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三)继续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区公安交警大队合理安排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重点整治机动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随意变道、抢道、闯红灯、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行驶等行为。二是区安监局、区运管所、区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配合,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装和委托无资质的车辆、人员和槽罐车承运危险化学品等问题。三是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运管所要强化对长短途客运、公交公司和出租公司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四是区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农村地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杜绝使用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县运管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为广大学生和儿童出行提供安全保障。五是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运管所要督促辖区各建筑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运输车辆管理台帐,坚决查处工程车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及带“病”运行等问题。六是区公安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所、区农机中心要齐抓共管,重点整治农用车辆、面包车、私家轿车等其他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运输等问题。
(四)继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本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教功能,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和社会公众集中传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设专栏,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客运企业要定期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时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端午、国庆、元旦、春节、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时段统筹安排好集中宣传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五)强化特殊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保畅和应急值守工作。区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恶劣天气特点,按照应急预案通过警车引道、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对省道、县道和农村道路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客货运车辆查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严重阻塞等情况时,各级各部门要整体作战,协同联动,快速处置,确保全区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