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10时许,江苏淮安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李永成巡逻至翔宇大道厦门路时,发现一辆小康汽车停在路中间,车前部燃烧,情况十分急,李永成立即停车,取下警车上的灭火器冲向着火的轿车,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拦下一辆69路大巴车,拿起车上灭火器与汽车车主一起将火扑灭,同时组织辅警疏导交通,维护秩序。赶到现场的消防队员,对起火轿车再次进行排查,彻底杜绝隐患。处置过程中,大队长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民警、辅警灭火,疏导交通,维持秩序。由于当时现场处理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有效避免了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