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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交警大队推行六个“+”深化交管警务改革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细荣 2017年2月9日15:7

  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全市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警务机制转型发展,提升我队创新交通安全管理理念,根据《抚州市公安机关警务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东乡交警大队在强化组织领导的作用下,推行六个“+”,大力推进交警警务机制改革,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管工作警务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杨文云任组长,交警大队教导员李德泉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副教导员吴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警务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及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科(室)、中队要成立改革小组,分管领导要加强督导,进一步细化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工、职责,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

 

  二、推行“管理+”模式,改革警务常态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有限的警务资源,摒弃落后手段,站在公安交管工作大变革、大发展的高度,适应新常态的需要,不断提升路面的掌控能力。一是“管理+”扁平化,即以扁平化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各科室分管领导实行常态实时监管,简化指挥体系,加强车驾管、宣教、秩序、法制、事故防控等主业跨越发展。二是“管理+”智能化,即以智能化管理,改变勤务方式。争取县委、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新建交通流量智能统计卡口,改造升级智能卡口和电子警察,实现了我县交通智能管理的全覆盖。努力做到交通管理方式从盲目应对转变为精准管控。三是“管理+”信息化,即以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围绕信息化作战、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成立查缉布控系统工作专班,实行专职值班员、路面巡逻警力联动机制。专门成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专班,加大互联网综合运用平台注册量,依托互联网+模式开展车管便民措施。要依托天网和电子警察卡口成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研判专班,利用电子卡口监控迅速破获案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四是“管理+”户籍化,即以户籍化管理,做实精准管理。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化管理,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在交通安全进小区和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中,对辖区17个乡镇(场)、143个行政村都要确定责任民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并积极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及办公场所,明确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建立工作规范、制度及考核办法。积极推动要把乡镇人民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中队要对辖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开展业务指导,联系各乡镇和各行政村设置专门交通安全宣教中心,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制度、职责上墙。并以“一村一警” 为依托,形成资源整合,提升基层交警中队在“两站两员”中的主动性和运筹度。不断推动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技能培训的日常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服务过往群众等职能,大力开展辖区“人、车、路”基础数据调查,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工作基础。五是“管理+”人性化,即以人性化管理,推行柔性执法。尽量化解在执法过程中的阻力,对摩托车、电动车的轻微违法,实行一次提醒、二次教育、三次处罚。让群众意识到,人性化执法≠不处罚,处罚≠罚款,通过把交通违法者转化成文明交通的支持者,建立最广泛的文明交通统一战线。

 

  三、推行“规范+”模式,改革勤务基础工作格局。按照“讲规范、讲质量、讲效率”的总体要求,保障执法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树立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良好形象。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程序,提高执法质量;二是“规范+”窗口,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规范+”基础,提高保障能力。要持续推动以阳光窗口、阳光服务、阳光勤务、阳光执法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化”作业工作机制,核心就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程序,公告收费标准,真诚接收群众监督。要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队倾其所有,加大基础投入,实施民警的“生命线”工程。保证了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手机等必配装备的全部到位,规范了车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一站式中心处理窗口建设,为规范执勤执法奠定基础。

 

  四、推进“服务+”模式,改革完善保障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减少“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效率”,不能让群众在来回奔波中空谈“满意度”,牢记“温馨、规范、便捷”是窗口为民服务的标准和追求,做好三个服务:一是“服务+”高效优质,实行“一窗式”服务。车管窗口要践行服务承诺,简化办事流程,增设导办台,导办民警帮助群众一次性完善资料,即可一窗受理,坐等办结,让群众真实感受到高效优质的服务。二是“服务+”便利快捷,建立“一站式”处理。事故科要完善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联合各保险公司实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民警与保险公司理赔员联动值班、同步勘察、及时结案。三是“服务+”职责担当,建立“一体式”格局。各辖区中队要发挥交警路面警力优势,服务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主动建立保障交通安全和维护治安稳定为一体的工作格局。

 

  五、推进“整治+”模式,改革路面专项整治思路。坚持教育绝大多数轻微违法,打压极少部分重点违法,争取最广泛交通参与者的支持。一是“整治+”重点违法,猛药去疴,回应市民需求。各科室、中队要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追逐飙车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马路“三大杀手”,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好常态管理工作。二是“整治+”恶性案件,勇于亮剑,维护法制正义。事故科要全力以赴,不惜代价查处交通逃逸等各类恶性案件。三是“整治+”隐患排查——主动作为,尊重生命安全。各科室、中队要组织警力每月对道路隐患进行实地排查,对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进行源头排查,对“营转非”车辆进行路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向政府进行报告,并抄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进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六、推行“宣传+”模式,改革舆论宣传引导体系。发动一切力量抵制交通违法和陋习。一是“宣传+”引导,坚持良性互动是警民和谐的基础。宣传科要在宣传内容上注重赢得共鸣,让群众感兴趣、有收获,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教育广大群众,让市民真切感受到交通事故猛于虎。在宣传方式上强调“立体覆盖”,通过手机新闻头条和官方微信、微博,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二是“宣传+”前置,坚持舆情引导是各项措施的先锋。各科室、中队要先宣传后实施所有秩序整治、管控措施,力求争取绝大部分群众的支持,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宣传+”同步——坚持媒体宣传是交警执法的窗口。宣传科要及时更新与县电视台开辟“与你同行”电视专栏,加大媒体宣传交通安全的力度。

(责任编辑: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