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吉安县辖区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违停、逆行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群众反应强烈的不文明交通违法现象,近日,吉安县交警大队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在县城范围内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一、借助宣传栏、宣传横幅、 LED显示屏等媒介,宣传超标电动车相关管理规定,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张旗鼓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科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组织记者开展随警行动、跟踪报道,提高群众对超标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整治行动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大力推行“以学促管”及“体验执勤和接力纠违”模式,即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一律责令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组织他们“看、听、说、读、写”交通安全法规。对再次违法的,让违法当事人统一着反光背心,持小红旗体验执勤,查获下一个违法者,由其接力体验执勤。
三、密切联系刑侦部门,实时掌握盗抢超标电动车情况,路面查纠过程,加强对车辆信息核对,严厉打击盗抢超标电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办牌办证工作。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证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快捷的服务辖区群众,城关中队指定专人(民警)做好超标电动自行车查验及资料收集工作。大队车管所负责超标电动车的集中办牌办证工作,并在车辆管理所设置超标电动车办牌办证专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