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大余县世纪广场的露天显示屏处,一辆逆向停放的“特殊车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
当日上午10时许,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钨都广场附近执勤时,发现广场露天显示屏路段,一辆特殊的“庞然大物”正逆向停放中。据大队民警介绍,车牌号为“皖FXXX6”的车辆系流动舞台车,车主为外地人,当天晚上准备在世纪广场“卖艺”宣传,以架设舞台的方向需要为由,便逆向停放,且由于体积较大,超出了线外占道,民警随即纠正车辆正确停放,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车辆进行了处罚。
在此,大余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别图一时方便就逆向停车,逆向停放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律,面临交通处罚,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