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15时35分许,永新县莲洲乡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对夫妇一死一重伤,肇事司机陈某因涉嫌酒后交通肇事,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事发当日,陈某驾驶赣D牌照的小车前往象形乡新风村同学家参加婚宴,在中午婚宴席上陈某乘兴喝了半杯白酒。喝完婚宴酒席,陈某便驾车返回家中。沿虹杨线由北往南行驶至莲洲乡黄门村路段时遇相对方向小车会车时,由于酒后驾车,操作不慎,将同方向路边推轮椅的李某及乘坐在轮椅中的妻子颜某撞倒,造成李某、颜某夫妇受重伤,其中李某被送往 县人民医院途中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办案交警立即对陈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视为酒驾。陈某对公安机关的酒精检测结果也表示无异议,并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驾车肇事的事实。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至此,陈某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因酒后驾车交通肇事将面临保险公司对其商业险不赔付的法律后果。自掏腰包承担经济赔偿,快过年了却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对此,陈某感到非常痛心,后悔不该喝酒开车,既对不住死者家属,也连累了自己本就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
随着春节临近,亲朋好友婚宴、聚餐也多,高兴之余,大家喝点小酒本是人之常情,但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奉劝各位机动车驾驶员要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做到遵章守纪、平安出行。只有远离车祸才能拥有平安,也才能开开心心地过一个祥和、 喜庆、欢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