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洪泽运管所同辖区驾校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约定驾校年度重点安全工作内容。
一、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实施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
二、始终保持经营资质条件,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专用车辆、专用场地、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基础档案,专人负责各项档案、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四、加强安全检查、排查整改隐患。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专人负责,主要领导应参与检查并督办隐患整改。
五、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聘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教学活动。定期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定期对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1年不少于4次;不定期组织教练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业务知识和事故警示的全员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使其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知识和应急措施。
六、做好对参训学员“文明学车、安全驾驶”的教育宣传,培训前向学员发放《学员道路训练安全告知单》,告知培训及考核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培训期间,教练员及管理人员要加强训练场地内安全防护和秩序管理。
七、加强教学质量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应严格执行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管理规定及课纲要求,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承担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应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培训档案,及时备案。
八、加强对教学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等级评定、定期审验和使用前检查等制度,定期维护、检测教学车辆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建立车辆档案。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车辆用途。做好车辆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和超范围训练。
九、专项部署并做好重要节会、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必要的应急保障措施。
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资质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并如实提供和上报有关凭证、资料;切实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