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酒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春节期间酒驾违法的高发态势,1月20日至22日,吉安县交警大队在全县扎实开展了春节前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各类车辆15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查纠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其他违法行为12起。
一、加强组织部署。整治行动前,大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传达支队、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的特点规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调整警力,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开展专项整治。大队始终将查纠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坚持集中行动与分散查处相结合、定点明查与灵活查处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小规模的查纠行动,将整治工作由夜间向凌晨延伸,由城区主干道向周边乡镇农村道路拓展,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如饭店、娱乐场所、夜市等周边路段安排足够警力,实行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定人、定岗、定责,始终保持强大的整治声势。
三、严格规范执法。对查扣的酒驾违法车辆和当事人,坚持“严管、严处、严教”工作原则,严格实行包线、包段、定人、定岗、定时间的工作责任制,对发现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做到100%录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该拘留的拘留,该扣证的扣证,该抄告的抄告,切实在辖区范围形成严管态势。
四、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从预防入手,利用多种渠道展开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深入酒店、夜宵摊点、娱乐场所等易发生酒后驾驶的源头场所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宣传标语,向广大群众发放“温馨提示”卡,鼓励餐饮娱乐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同时,在酒后整治行动中,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利用县电视台跟踪报道,曝光酒后、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警示群众,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