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高速交警沂源大队民警巡逻至青兰高速沂源服务区时,发现停放着一辆低速载货车,民警立即上前检查。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明知低速载货车辆不允许上高速公路,只是为了节省时间、缩短距离,驾驶农用车擅自从莱芜高新区驶入高速公路。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