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仍然有个别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8月4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贯中大道上抓获了一名酒后驾车,弃车赤脚逃跑的驾驶员。
下午4时许,一辆黑色雪佛兰轿车在县城贯中大道自西向东缓缓驶来,正当执勤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突然打开车门,弃车向南逃跑,执勤民警立即追了过去。驾驶员在奔跑过程中,其所穿的拖鞋由于激烈跑动被甩飞,驾驶员竟赤脚跑出了二、三百米,可还是被执勤民警追上并带回执勤点。正当执勤民警准备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驾驶员趁民警不注意,再次赤脚向西跑去。执勤民警只好又一次将其抓回。由于剧烈运动,执勤民警刚把驾驶员带上警车,驾驶员就吐在了警车上,呕吐物中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悉,该驾驶员姓潘,中午在家喝了酒,下午从王台到县城送钥匙,没想到遇到交警查酒驾。由于害怕被处罚,这才两次逃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