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大余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区整治巡逻整治过程中,途经瑞香路段,发现路边停车线内停着一辆货车,前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查询核对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已注销,属报废车。大队民警当即依法扣留了车辆,驾驶员将面临处罚,车辆将被督促淘汰。
据了解,为减少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大余交管大队根据上级关于“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深入开展“黄标车”、报废车淘汰整治工作的同时,在巡逻执勤中也注意对黄标车、报废车的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