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湖北荆门某物流公司的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因违法超载运输液化天然气上路被常德鼎城公安交警部门当场查获,该物流公司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
6月30日10时许,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207国道灌溪镇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H096××的重型罐式货车从临澧方向驶来,民警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鲁某,男,湖北省沙洋县人,持B2驾驶证,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鲁某声称车辆装载物品为民用液化天然气,民警遂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车引导至附近磅房称重检查,结果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14950kg,实载21080kg,超载达40%以上。执勤交警当场将违法车辆扣留并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7月4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鼎城警方对违法车辆所有人湖北荆门某物流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责令其将超载液化天然气安全卸载转运,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