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因醉酒驾驶拒不到案接受处理的网上追逃人员张某某被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新疆带回归案。
2016年2月12日22时,张某某(男,44岁,西充县金山乡人)驾驶川R611**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鹤鸣东路时被路面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测试发现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8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将张某某带到西充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鉴定结论为110.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办案过程中民警多次传唤张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张某某声称自己在新疆带小孩,没有时间回家接受调查,拒不到案接受处理。办案民警于2016年5月22日将张某某列入网上追逃。5月25日,张某某被新疆阿克苏公安局在当地某工地抓获。